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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  
 第一 总则

第一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全程、全员负责监督,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  学院概况

第三  学院全称: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

第四  国标代码14529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2

第五  学院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东段职教园区

邮政编码458030

第六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  学院隶属单位:河南能源化工集·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符合毕(结)业条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处理招生中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由学院纪委成立纪检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  招生计划

第十四  学院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六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到各有关(自治区、直辖)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  招生对象

第十七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  录取规则

第十八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  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二十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  凡进档考生,均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第二十二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做出调整专业计划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省招生办批准方能实施。

第二十三  对于实选考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七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普通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为准3年制专业学5000/2年制专业学6000/年,住宿600/

第二十五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生源地县、市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入校后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对新生开绿色通。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

第二十六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本文来源:河南省大中专学校联合招生网https://www.hnszzxx.com/
本文标题: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本文地址:http://hbny.hnszzxx.com/news/itemid-170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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